
很多眼熟的野生植物其实都被纳入了国家保护范围,稍有不慎触碰就可能违法,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。我国现行的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》是2021年更新的版本,调整了不少物种的收录范围和保护等级,覆盖的保护物种比以往更全面。
不少童年记忆里随处可见的野果、野草,现在都已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,包括南方山区常见的野生中华猕猴桃、东北华北等地分布的软枣猕猴桃、两广海南深山的野生荔枝、南方路边随处可见的勾儿茶、丘陵地带常见的山橘、农村田埂边生长的金荞麦、湿地水田中生长的水蕨、云南优质水域里的波叶海菜花、岭南山林常见的禾雀花,还有各地山坡荒地都能见到的柘木树,这些物种都因过度采摘、生境破坏种群锐减,私自采摘、破坏植株均属违法,采挖2株及以上直接涉嫌刑事犯罪。
不少人追捧的野生中药材也大多在保护范围之内,素有“中华九大仙草”之称的铁皮石斛、药用价值较高的野生天麻、重楼、八角莲、见血清、毛慈菇、地涌金莲、川贝、红景天等,野生种群都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,非法采挖、收购、售卖均属违法,采挖2株及以上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,千万不要信奉“野生药效更佳”的错误认知,有药用需求直接选购正规人工培育的品种即可。
还有不少观赏价值高或者极具研究价值的珍稀物种也受法律保护,比如花型酷似仙鹤的鹤顶兰、造型别致的虾脊兰、蕙兰、高海拔地区生长的喜马拉雅蓝罂粟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。
被称为植物活化石的水杉、银杏,能长到28层楼高的望天树,有植物大熊猫之称的红豆杉,现存野生种群仅约600株的仙湖苏铁、仅存74株的峨眉拟单性木兰都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,盗取、破坏这些物种直接触犯刑法。
野生保护植物实行产销同责规则,哪怕是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、售卖保护植物,依旧需要承担法律责任,所有保护物种没有豁免空间,采挖1株即构成违法,2株及以上多数情形直接涉刑。
如果在野外偶遇保护植物,仅拍照留存、远距离避让即可,也可以主动向林业部门报备,不要采摘、采挖或者将其带回家。
你之前在野外碰到过这些保护植物吗?欢迎在评论区聊聊你的经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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